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砥砺奋进的五年·法治中国

TIME:2017-08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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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法治的真谛,在于全体人民的真诚信仰和忠实践行。民众的法治信仰和法治观念,是依法治国的内在动力,更是法治中国的精神支撑。
  在占世界人口近五分之一的中国,如何做到全民守法,是世界法治史上独一无二的课题。
 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,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。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、自觉遵守者、坚定捍卫者,使尊法、信法、守法、用法、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。
  党的十八大以来,法治精神融进民族精神血脉,法治文化注入国家文化内核,法治社会建设不断推进,法治力量深入人心,全民守法正在成为现实。
 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“关键少数”
  推进全民守法,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“关键少数”。
  2016年3月25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通知,转发了《中央宣传部、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》,对“七五”普法作了全面部署。
  “七五”普法规划强调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、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,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,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(党组)中心组学习内容,列为党校、行政学院、干部学院、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,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。
  “领导干部如果法治观念强,在工作中能够时刻做到尊法、依法办事,本身就是对法治很好的宣传,对普法就会有重要推动作用;反之,如果有领导干部不重视法治甚至不依法办事,那么对普法的破坏作用是巨大的,而且级别越高,破坏性越大。”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韩晓武认为,“七五”普法期间的法治宣传教育,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是关键。
 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,法律能不能得到遵守,法治能不能切实推进,人们首先把目光投向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。
  习近平指出,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,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“关键少数”。
  “习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要抓住‘关键少数’,这个论断意义非常重大。尤其对法律的实施,实际上领导干部对法治的态度,影响和决定着社会大众对法治的态度。领导干部只有身先士卒,以身作则、以上率下,才能带动社会尊法和守法。”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显明说。
  党的十八大以来,中共中央政治局三次集体学习聚焦法治主题。党中央的行动就是最好的榜样,就是最强的动员令,有力地推动了各级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。
  创新形式推进全民普法
  亚里士多德说过,虽有良法,要是人民不能全都遵守,仍不能实现法治。
  全民守法必须要经过全民普法。人民是法治建设的主体,是法治国家的主人。只有人人参与的法治,才具有坚实的社会基础。
  台上,表演京剧《钓金龟》的演员,演到一半,突然停了下来,冲着观众喊了句:“有了麻烦,你们也别闹,上调解室去啊!”
  台下,北京市西城区大栅栏街道百顺社区的居民哄堂大笑。
  京剧文化一直是大栅栏地区的一大文化特色,在这里,大栅栏司法所将普法与京剧相结合,深受当地老百姓的欢迎。
  “我觉得这种形式特好,把京剧和普法结合在一块儿,生动有趣,我们也愿意听。”百顺社区居民杨宪华竖起大拇指称赞。
  “我们尽量转变过去那种发材料、念法条的生硬方式,将普法活动真正融入到居民日常生活中,提高百姓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。”西城区大栅栏司法所所长赵永进对《法制日报》记者说。
  在百顺社区民调主任石慧斌看来,普法教育“进社区”,还要有专业力量的支撑。“我们这个地区四合院很多,‘推开自家窗户就是对家门’的居住环境,也很容易出现矛盾,街道办事处面临着越来越专业化的法律问题,因此非常有必要在选定法律顾问上下功夫。”石慧斌对记者说。
  赵永进介绍说,他们在社区强化“一社区一律师”制度,为每一个社区,联系一个优秀律师,当好社区开展服务管理工作的法律助手。
  大栅栏街道在普法方式方法上的创新,仅仅是全国“七五”普法工作的一个缩影。
  在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,不断创新形式,坚持不懈推进全民普法工作,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伟大创举。从1986年至今,中国已经实施了六个全民普法五年规划。今年,已进入“七五”普法的第二个年头。
  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方面,广东省提出加强全省普法集群建设,打造全天候、全覆盖的“广东普法教育网”;江西、河南省提出建设法治宣传队伍、内容、对象数据库,提高社会普法精准度,实现普法数据互联共享。
  ……
  随着“七五”普法规划的持续推进,各地不断创新形式,抓住重点,分类施教,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,努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。
  国家机关是全民普法的责任主体
  国家机关不仅要执法、守法,还要肩负起全民普法的重任,这样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,对于推进全民守法而言,意义重大。
  半年被查发6起侵权案——在近两年厦门海关关区侵权案件下降的趋势下,福建某外贸公司连续多次侵权,引来厦门海关的“关注”。
  厦门海关法规处在发现问题后,对该公司实施了“一对一”的政策帮扶和业务指导,让企业全面了解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法规,帮助其建立起有效的风险管控体系。随后,该公司根据海关建议,及时在海关备案了知识产权联络员,专职负责知识产权问题和维权诉求。
  直接结果是,该公司的侵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:由2016年上半年连续被海关查获6起,下降为第三季度仅1起,第四季度至今再未发生侵权。该公司的进出口业务量明显增长。
  “海关在处理该案件中,将执法与普法紧密联系在一起,在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,实现了企业与海关知识产权共治的良性互动。”厦门海关法规处处长黄顺光对记者说。
  厦门海关在法治宣传上的举措,是国家机关“谁执法谁普法”普法责任制落实的一个缩影。
  2017年5月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实行国家机关“谁执法谁普法”普法责任制的意见》,国家机关首次被明确为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主体。“谁执法谁普法”的普法“中国策”,体现了执政党的智慧。
  司法部部长、全国普法办主任张军指出,实行国家机关“谁执法谁普法”普法责任制是普法工作的重大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,必将对普法工作产生深刻影响,推动普法工作转型升级。
  “这样一个重要的普法责任制,让每一个法官、检察官、行政执法人员,在执法过程中,在法治实践中,完成了一个普法的职责。对当事人普法,对特定人普法,对社会关注的人群普法,同时自己也深化了对自己执行的法律和相关政策的理解。”张军说。法制网记者 蒲晓磊责任编辑:张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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