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事故伤害引发的工伤认定——王渝华律师整理
TIME:2017-08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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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工伤的划分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,而在上下班受到事故伤害是否能被认定为工伤?上下班途中受到事故伤害又是如何被认定为工伤的?王渝华律师对交通事故伤害引发的工伤认定做出了如下整理。
1、认定条件:
《工伤条例》第十四条第六款:“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事故伤害的;”这里须满足两个条件:一是时间条件为上下班途中;二是特定对象条件为机动车伤害。
2、申请时限:
(1)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,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(社保部门)提出工伤认定申请;
(2)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,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、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。
3、受理部门: 各统筹地区的局。
4、提供材料:
(1)《工伤认定申请表》(在社保部门领取并填写);
(2)劳动合同(无劳动合同的提供事实劳动关系证明),为参保员工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(可到市工商局查询打印);
(3)首诊病历及有关检验报告复印件;
(4)员工身份证复印件;
(5)《道路书》及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;
(6)如申请由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提出,还须提交申请人与工伤职工的亲属关系证明,如户籍证明(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)。